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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纵深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今年以来,三井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陆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严查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筑牢来源可查防线。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系统配置及使用情况,核查是否严格落实“逢码必扫”要求,同时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货资质是否齐全、购销台账是否完整,严防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回流药”流入市场。
二是严管处方药合规销售,规范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照相关要求,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先售药后补方、使用空白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调取处方药销售记录,逐一核对处方审核、调配、销售全流程是否规范。
三是严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压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通过查验员工名册、考勤记录、处方审核签字记录等方式,核查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实际执业地点是否一致,检查执业药师在工作时间内是否实际在岗,是否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
截至8月21日,三井分局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6家(其中药品网络零售企业54家),发现违规单位52家(其中药品网络零售企业47家),对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违规单位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8份,完成整改20余家。
下一步,三井分局将持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聚焦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以高效能监管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