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要求,新北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73人合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新北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025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将按申请人在“苏服办”APP上填写的邮寄信息于11月30日前邮寄给本人,邮寄材料包括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并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81809870
附件: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2025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