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北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关键节点,将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在环境治理、执法监管、普法宣传、绿色发展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获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集体三等功,多项创新实践获国家、省级认可,为美丽新北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执法监管,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1.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创新“一体化”执法任务管理,整合日常巡查、“双随机”监管、大气监督帮扶等任务,建立统一执法任务池,通过科学派单实现“一次上门、综合体检”,全年流转涉企检查计划1317项。深化科技赋能非现场监管,构建“线上预警—线索推送—数据研判—线下核查—整改反馈”闭环机制,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测、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核查异常线索350条,查处违法案件2件,推动执法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成14套一般固废集中收运点,逐步形成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现代化固废治理新格局;推进涉磷企业酸洗磷化专项整治“回头看”,完成57家企业核查及68家重点企业雨污分流改造,严控入河总磷负荷。
2.规范执法流程,保障执法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检查流程,明确证据收集、裁量标准、文书制作等规范,全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0件,罚款金额667.3381万元,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2件,移送行政拘留4件、司法移送2件,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形。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定期开展案卷点评与案例研讨,针对自动监控验收、运维等关键环节梳理执法要点,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整治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确保执法裁量统一、程序合法。
3.深化司法联动,凝聚治污合力。健全“公检法环”联动机制,定期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展疑难案件研判,联合推进涉刑案件侦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全年对20件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20件,涉及赔偿金额9.59万元,实现“应赔尽赔、应修复尽修复”。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深入解析企业环境保护义务及常用法律法规,指导企业防范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普法一次、长期受益”成效。
(二)加强普法宣传,培育生态法治文化
1.夯实内部法治基础,提升履职能力。构建分层学法体系,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专题学法4次;针对全体干部职工,组织新法新规培训、执法大练兵活动,覆盖《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内容,提升依法行政与普法宣讲能力。组建党员普法先锋队,将普法履职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依托“三会一课”“我的业务我来讲”等载体,推动党员干部在执法、服务中主动普法,打造“关键少数”带头学、全体人员普遍学的良好氛围。
2.精准服务企业普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组团式”政策宣贯,围绕企业信用修复、固废与危废管理、排污许可监管等需求,组织专项培训与座谈8场,覆盖重点排污单位、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主体,编印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400余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在日常检查、监督帮扶中落实“零距离普法”,针对企业违法行为做好释法说理,解读最新环保法规要求。
3.创新社会普法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活动,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举办“万物共生绘蓝图”科普活动,“六五”环境日参与全市主题宣传暨国际生态学校授旗活动,全国生态日推出“100秒听见常州”短视频,举办“奏响音乐旋律,共赴低碳之约”互动活动,覆盖群众超万人次。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常州国家高新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获评全国首批“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全年接待参观超5000人次,开展青少年普法研学20余场;推进三江口法治公园、长江大保护馆等阵地建设,组织“小小生态宣讲员”大赛,单次直播观看量超5.8万人次,推动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法治与生态融合
1.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化。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将刑事案件、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步推进,在小黄山林场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用于替代修复、科普教育与普法宣传,探索“修复+宣教”新模式,依托小黄山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以充电桩替代修复实践为案例,向企业宣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全年新增10个便民充电桩,累计达31个,相关模式成为全省推广“绿样本”,提升区域生态修复实效。完善损害赔偿流程,规范案件启动、调查评估、协议签订、修复监督等环节,推动赔偿工作从“个案突破”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全年完成的20起赔偿案件均实现替代修复。
2.强化环境信用管理与修复。依托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实现7790家企事业单位信用动态评价,严格落实联动奖惩;按要求组织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完成2023年度191家企业、2024年度199家企业信息披露,其中26家被处罚企业完成临时披露。推进跨平台信用修复,根据“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共享机制要求,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协同修复57家企业信用,帮助失信企业重塑信用,回归合规经营轨道。
(四)统筹监管服务,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
1.助力重大项目落地,保障发展空间。积极推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综合保税区和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获省厅批复,为区域发展赢得先机;为安米、比亚迪等6个重大项目争取排污总量指标,有力保障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2.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提升合规水平。开展清洁生产强审工作,组建服务专班与技术专家团队,为32家企业“把脉问诊”,指导能耗高值区、污染排放重点环节改造。8家企业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达到国内顶尖、国际一流水平,企业核心竞争力较大提升,新北区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二、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以“法治促善治”为核心,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依法行政“领航人”。
1.带头学法用法,筑牢法治思维。深入贯彻“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带头参加《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新法培训,全年参与专题学法4次,以身作则推动全局形成学法守法氛围。
2.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听取法制工作汇报,解决执法监管、普法宣传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民主、依法依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法制审核作用,从源头保障决策合法。
3.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落地见效。牵头优化执法方式,推行“电子派单制”与非现场监管,明确“非工单不执法、有工单必执法”,压降检查频次;聚焦危废非法处置、监测数据造假等重点领域,以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格执法检查流程,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与服务、普法深度融合。
三、本年度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执法精准性仍需提升:面对复杂环境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技术、新法规的应用能力不足,如非现场监管数据研判、跨部门协同执法的衔接效率有待提高,导致部分隐性环境违法行为排查不及时,根源在于业务培训针对性不足,实战化演练频次不够。
生态损害赔偿创新不足:虽然已建立损害赔偿机制并打造修复基地,但在复杂案件评估、多元化修复方式探索(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修复结合)上仍显保守,创新思维与资源整合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日益提升的生态保护要求。
普法实效存在差异:对企业、社会公众的普法虽覆盖广泛,但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个性化普法内容不足,如对小微企业的普法帮扶力度较弱,部分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运用深度不够,导致普法效果不均衡。
四、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奠定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的关键节点。新北生态环境局将全面对标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能砺志、清廉守正、协同善为、护航发展”为核心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力度,统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环境风险防控及绿色低碳发展,以更实举措、更硬作风守护新北碧水蓝天,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1.抓实执法监管提质,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为抓手,强化新出台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与适用,总结行政复议、诉讼经验并优化执法全流程,从实体合法性、程序规范性、证据完整性及文书严谨性提标加压;依托雷达、热成像仪器、数字化监管平台等科技手段,对大气、水、土壤与固废领域实施精准监管,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制度,高标准推进央督、省督等突出问题整改,通过领导包案、信访点评与专项排查,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2.深化司法联动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深化环境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案联动”机制,推动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案件结案率与修复率;加快小黄山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探索树木种植、公益劳动等多样化替代修复模式,培育典型示范案例;加强与住建、农业、司法等跨部门协同,推动数据共享、标准统一与责任清单明确,在长江生态修复、“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中凝聚治理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治理整体效能。
3.优化普法宣传体系,夯实法治根基。构建“阵地+活动+精准服务”多元普法体系,依托三江口宣教基地、生物多样性体验馆等平台,结合“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开展生态法治主题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监管、清洁生产审核中为企业定制排污许可、污染防治等专项普法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帮助企业破解环保合规难题;公布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以警示宣传推动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公众增强生态法治意识,夯实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根基。
4.护航绿色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执法+服务”并重,对重点项目实行“点对点”精准服务,提前预留“十五五”总量指标,建立局企交流机制与“您点单、我来办”服务品牌,高效解决企业总量申请、排污许可证申领等环保难题;严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标准,督促企业对标自查,重点培育强制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力争五年内13家化工企业达国际一级水平;秉持“减排不减产、治污不增负”原则,通过“上门帮扶+非现场监管”平衡监管与服务,既守住生态底线,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