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法治方式提升应急管理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法治屏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强化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同步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召开法治相关工作会议1次。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充分发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1次,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讲座2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一是优化监管责任体系。将法治工作纳入2025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推动“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基层末梢延伸。二是深化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三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设有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为本单位讨论决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聘请法律顾问1名,定期参与案件研讨,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作用,防范化解行政行为法律风险。2025年以来,发生行政复议3件,无败诉案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一是推进精准严格执法。深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重大风险、“厂中厂”、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全年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551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48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0起。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每月执法计划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一线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率达到100%。三是探索执法模式创新。 实施“综合查一次+深度一次查”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市区镇三级监督检查计划及消防、生态、市监、卫健等部门年度执法计划,2025年累计开展“综合查一次”546家次,联合执法检查70家次。定期组织“执法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社会公众参与,“零距离接触、全流程感受”执法全过程,以行政执法“小切口”推动为民服务“大民生”。
(四)锻造过硬队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化执法改革与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推动派驻执法中队驻地运行,实现队伍“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四统一。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将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作为干部培训核心内容。举办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与执法业务专题讲座2期,参训132人次;举办全区应急管理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56人次;组织参加“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在线学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应急管理执法竞赛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法治实践能力。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全年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导致的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普法宣传服务。一是坚持执法与服务融合。在实行“综合查一次”的基础上,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扩展出“邀约式”执法服务,根据企业邀约检查申请的范围和诉求内容,迅速组织执法骨干为企业制定“一对一”“个性化”的现场检查方案,带领专家到企业生产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为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一线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改进意见,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切实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2025年已为9家邀约企业提供检查服务。二是拓展普法宣传阵地。 紧扣“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创新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全年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会、局务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带头领学促学,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依法决策和履职。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组织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减灾等方面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与监督。将提升队伍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亲自审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推动培训资源向一线执法岗位倾斜。定期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关注执法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对执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治思维与实践深度融合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安全生产复杂难题、推动应急管理创新的能力上尚有提升空间,“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仍需进一步扭转。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面对企业类型多样、员工素养层次不同的现状,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有时不够精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开展个性化普法的探索还需深化。三是基层执法力量与专业化要求匹配度不足。随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和新业态风险涌现,基层执法队伍在人员数量、知识结构、技术装备等方面面临挑战,专业化执法能力需持续加强。
四、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新北区应急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奋力开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持续强化法治引领,在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上再深化。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局干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再发力。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
(三)持续严格规范执法,在维护安全法治秩序上再攻坚。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精准执法。全面应用省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综合平台,提升执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持续锻造法治铁军,在增强执法队伍能力上再提升。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年度执法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专项培训、实战演练、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高执法人员法律适用、风险辨识、调查取证、应急处突等专业能力。
(五)持续优化营商与普法环境,在提升法治服务效能上再创新。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扩大覆盖范围。推广“服务型执法”,完善企业合规指导机制。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和形式,打造一批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普法,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