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和《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新政〔2026〕2号)精神,切实做好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农业普查,是摸清街道新时代“三农”家底的基础性工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坚持依法普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
二、准确把握农业普查的对象内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本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五大方面。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全面强化农业普查各项保障
魏村街道设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全街道农业普查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和科技发展办公室,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共享、高效配合,共同推进普查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普查工作实际,将本级负担的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平台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为农业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