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食品经营许可予以注销的函》确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已于2026年5月22日依法作出注销新北区春江利安烟酒店等1089家单位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x
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docx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