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备即发证”2.0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数字新北建设领导小组
2026年8月26日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
“竣备即发证”2.0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进一步延伸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改革链条,固化“竣备即发不动产证”(以下简称“竣备即发证”)2.0版本改革成果,推动改革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现就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实施“竣备即发证”2.0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竣备即发证”2.0是以数据共享、协同合作、提前介入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机制。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阶段一次申请,多部门线上联合审查、一次办结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切实压减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擦亮高新区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含仓储类项目)优先纳入“竣备即发证”2.0服务范围,逐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延伸。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参加改革服务,各部门主动做好政策告知,做到应推尽推。
三、实施原则
(一)自愿申请,应推尽推。以建设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各相关部门在项目竣前指导等环节,应主动做好政策宣传与告知,提高改革知晓率,做到符合条件项目应推尽推,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二)数据赋能,精简材料。坚持以数据共享为核心,充分利用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数据接口等技术手段,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与材料互认,最大程度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推进“零材料”申报。
(三)并联审批,压缩时限。打破部门壁垒,将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由“串联”变为“并联”。通过提前介入、并行审查、数据共享,将三项审批事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结。
四、服务模式
“竣备即发证”2.0服务由区数据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期策划与指导阶段(主动服务,并联准备)
宣传策划指导。在项目竣前指导等环节,各相关部门主动向建设单位宣传“竣备即发证”2.0改革政策,告知服务流程、申请方式和惠企优势,引导企业自愿申请。
并联审查准备。在建设单位提交档案验收时,即可提出“竣备即发证”2.0服务,相关部门同步开展集中告知申报材料清单,服务机制即告启动。区档案馆加强业务协同,完善电子档案成果归集、校验,在档案验收过程中同步形成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成果,为后续“零材料”申报奠定基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新北分中心在接收到项目启动信息后,即可提前开展权籍调查等准备工作。
(二)审批与发证阶段(数据共享,即时办结)
“零材料”申报与受理。建设单位通过系统申请“竣备即发证”2.0时,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从在线档案系统中调取带档案系统签章的电子档案,实现“零材料”申报。区数据局与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新北分中心收到启动信息,并分别开始对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和不动产登记材料进行预审。
并联审批与即时发证。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出具《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电子证照);区数据局依据系统推送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及预审材料,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新北分中心依据系统推送的备案信息和预先完成的权籍调查结果,立即启动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各部门并联办理、无缝衔接,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项目取得《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证照的同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同,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区数据局牵头抓总,区档案馆、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新北分中心作为核心责任单位,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定期研判改革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协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二)落实数据共享要求,夯实“零材料”办理技术底座。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共享相关要求,以数据通、业务通为核心,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有序流通和互认共享。区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优化“竣备即发证”2.0系统功能,确保在线档案系统、竣工备案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间数据交换通道安全稳定运行,以数据“多跑路”换取企业“少跑腿”,为“零材料”办理提供坚实支撑。
(三)压实部门责任,细化业务协同链条。各部门对照改革要求梳理本部门业务流程,找准与“竣备即发证”2.0模式的衔接节点,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区档案馆深化档案验收及业务指导,做好工程档案电子化归集与数据共享,为竣备即发证“零材料”办理做好基础支撑;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新北分中心将权籍调查等工作前置,做好与备案环节的无缝对接预案;区数据局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并联审批和窗口服务。各环节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环环相扣的协同链条。
(四)建强服务队伍,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各部门选派业务骨干负责“竣备即发证”2.0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系统操作和业务规范培训,持续提升服务团队专业能力。加强改革举措、办理流程和惠企成效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参与改革、享受红利,持续擦亮高新区营商环境品牌。
六、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备即发不动产证”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常开委协调办〔2023〕1号)继续有效,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