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服务机构、区妇计中心:
为了加强和规范部分托育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常卫人口〔2025〕4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培训,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0
二、会议地点:区两馆两中心12楼1223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管儿童保健副院长(除德康医院)
2.托育机构负责人、卫生保健工作人员(不包含幼儿园办托)
3.区妇计中心相关人员
4.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1.区卫健局解读相关文件要求
2.区妇计中心通报卫生保健评估情况并进行工作培训
3.领导讲话
五、其他:
1.请各单位安排好与会人员工作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2.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12点前发至邮箱963393578@qq.com。
联系人:秦建兴 联系电话:13915072729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8日
备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和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