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01     
——2026年3月1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朱文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纵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北实践贡献检察力量。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共依法办理各类案件2010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8件。
  一、践行检察使命,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聚焦中心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治罪与治理、效率与效果,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新北建设。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23件24人,对一起逃亡18年的陈年命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成功办理公安部挂牌侦查的“刘老祖师禅”涉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的濮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主动融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打造“新检安”维护安全生产工作品牌,与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持续深化行刑正向衔接,实质化参与事故调查,办理安全生产类犯罪9件9人,检侨合力护航新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入选江苏省检侨合作典型事例。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依法办理危险驾驶案件206件206人,对“8·12”追逐竞驶致人死亡案,依法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人。加大打击涉税犯罪力度,依法对通过网络直播公司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4600余万元的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严惩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腐败犯罪,提起公诉37人,追赃挽损700余万元。加强涉企犯罪预防,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9份,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指导。保持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惩治态势,对涉案金额达18亿余元的“顺亿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办理“AB贷”“租车骗贷”等金融犯罪14件23人,铲除非法金融活动滋生的土壤。
  服务创新发展。主动融入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紧紧围绕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件,依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离职人员破坏技术措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开展立案监督。办理的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深化“新知护航”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入驻全市首家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主动走访企业了解法治需求,对接开展法治体检。积极开发知识产权检察保护e站微信小程序,畅通“线下+线上”服务通道,以法治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研究,撰写的《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的合理衔接及其实现》一文,获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二等奖,被《中国检察官》杂志刊发。
  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信访220件。扎实开展“化解风险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创新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检察听证”工作模式,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13件,主持开展检察听证8次,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首办环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线索共享、案件会商、联合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基层治理有效融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3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1万元。畅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与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落实残疾补助、申请纳入低保、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从单一经济救助向综合赋能转型升级。
  二、坚守检察初心,矢志不渝守护民生保障民利
  紧扣民生之盼,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持续深化寄递安全治理,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一体贯通履职”典型事例。推进医保诈骗犯罪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等违法犯罪,办理医保诈骗犯罪3件9人,协助追回医保基金200余万元,守护老百姓“救命钱”。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全链条打击与治理并重,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将食用农产品安全作为监督重点,推动主管部门加强关键环节监管,确保“菜篮子”安全。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整治攻坚专项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污染、生活建筑垃圾处置、“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全力推动整改。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开展长江常州段珍稀濒危鱼种保护、依法规范放生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放流鱼苗10万余尾,规划设置便民放生点,宣传引导民间放生更为科学有序。
  构筑未成年人法治防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61人,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零口供”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认真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一体推进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依法起诉31人;对涉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32人。精准适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联合企业、社区、社会组织构建“1+3”社会观护基地矩阵,研发红色教育、纪律教育、技能培训等“观护八堂课”,帮助28名罪错未成年人实现行为矫治到社会融入的全链条重塑。深度联动社会支持体系,指导社会组织申报特殊青少年关爱项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检校合力优化法治校园建设,为青少年送去“从案卷里走出来”的法治必修课29堂,开展暑期研学15场,“小橘灯”工作室入选全省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扎实落实最高检第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消除消防设施、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深化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开通绿色通道受理信访诉求,探索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支持起诉、多元救助等综合权益保障机制,帮助4名超龄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提供司法救助6.2万元,真正让“老有所为者”劳有所依。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办理的综合履职保护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全国两会代表建议,推动合理共担生育成本,改善女性就业环境,被《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重点关注新就业群体权益保护,对身陷租车合同纠纷的外卖骑手依法支持民事起诉,并依托综治中心,联合多部门构建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置机制。
  深化网络环境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蔓延态势,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88人,依法对“221缅东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系列案件2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从严惩治前端为诈骗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等行为,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45人,全链条形成有力震慑。高质效办理李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精准开展侵犯新生儿信息犯罪综合治理,获评最高检“女检察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优秀案例、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三、聚焦检察监督,笃行不怠维护公平弘扬正义
  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牢固树立“三个善于”理念,努力把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指控体系,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6人,提起公诉1090人;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捕38人、不诉203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220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98.87%。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刑事速裁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效率,起诉案件办案时长缩短54%。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监督职能,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11件,追捕追诉12人,纠正违法40件。协同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对2020年以来长期未结的92件刑事案件分类作出处理。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办理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案件13件,发出书面监督意见5份。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配合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2件2人,并依法提起公诉。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健全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依法起诉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
  精准优化民事检察。不断优化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的有效监督,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57件。重点围绕涉民生民利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0件,切实保障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依法享有、有效行使诉权。深化内部协作、一体履职,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中,同步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助力19名农民工全额结清劳动报酬22万元。
  规范做实行政检察。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统筹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9份。扎实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准确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内部完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外部与公安、税务、环保等多家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7件,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机关处罚121人,防止“不刑不罚”。办理的沈某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常检参考案例。做好普法宣传,行刑反向衔接宣传动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微动漫“十佳作品”。加强破产案件非诉执行监督,针对企业破产后仍在限制高消费名单等非诉执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积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继续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六长出题、检察院答题”要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国有财产流失、食品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6份,监督领域更加全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动履职,开展机场净空区超高建筑物专项整治,针对通讯铁塔、高速收费站超出机场净空限高标准,开展联合公益调查,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深入推进最高检集中开展大运河沿线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行动,对19处省市级一级文物开展公益调查,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履职,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四、锻造检察队伍,锲而不舍固本培元夯实根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属性,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做到“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筑牢政治根基。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自觉接受市委巡察,把深化巡察整改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多举措推动32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26次。深化党建引领,精心组织开展“学雷锋检察青年志愿普法在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77次,按季度开展“政治生日”活动,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增强履职能力。持续深化“新检I才”人才培育品牌,坚持“培训+办案+研究”工作思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竞赛、案例评选、庭审观摩评议,19名干警获评省市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等荣誉称号,8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深度融合,11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等刊物上发表、征文中获奖。继续深化“小橘灯”“新知护航”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倾心打造“新检盾”警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法警大队特色品牌。
  优化检察管理。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深化业务管理,常态化开展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更加注重对检察业务态势、规律的研究。细化案件管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90件,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人员。实化质量管理,加强内部协作,用好“高新案·用心办”典型案例培育库,14个案件被评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坚持数字赋能,自主研发“新检灵2.0—检察业务管理可视化平台”,实现质量管理全程多维可视化、案件管理履职要点可视化、业务管理重点关注可视化,赋能构建“大管理”格局,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在最高检全国案件管理工作专题研修班上进行展示。创建“单位犯罪主体不适格”类案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数字赋能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强化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明确17条工作举措,分批分层次组织专题学习52次,结合“四下基层”收集群众意见,主动查摆问题并整改。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首次对涉及检察干警的不实举报开展澄清,邀请人民监督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切实保护检察干警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深化“清检新韵”廉洁文化品牌建设,组织干警赴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涉酒违纪违法行为、违规吃喝集中整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清理,邀请干警家属参加“共筑廉洁防线 守护幸福家庭”检察开放日,培养良好家风。常态化、长效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自觉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法宝”。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5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人士监督检察办案466人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400余次。强化检察宣传,回应社会关切,56篇工作经验、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刊发,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对标新征程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还需进一步创新思路,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质效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基础建设还需加强,领军型、全能型、高层次检察人才较为紧缺,人才梯队建设还不够成熟。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力改进。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起步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严格依法公正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护航全区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融入发展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犯罪治理新形势,做到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协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着力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依法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督水平。更加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健全实战实训、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精心培养领军型、复合型人才。深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规范检察权运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道远须策马,风正好扬帆。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新北答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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