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新北区数据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信息部门的指导下,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持续提升公开水平。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将区数据局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新增及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类1条,业务工作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年度工作报告类2条,其他1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12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区数据局收到7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求予以公开,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数据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化公开,及时公布和公开审批工作机构职责、审批相关法规、日常政务等。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处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时效性与规范性不足;二是公开形式与解读方式单一,传播效果不佳;三是工作机制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与解读方式,增强传播实效;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与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9件,均及时办理答复,满意率为100%。《关于加速数据资产入表,激发数字经济活力的建议》获评为“区政协2025年度提案优秀办理件”。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