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2024年5月8日报来的《关于呈报百馨苑(二期)老小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春街办〔202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及你单位申请,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百馨苑(二期)老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改造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主要涉及百馨苑(二期)老小区。工程建设内容为老小区改造,本次改造范围为93#-83#-71#-51#四栋房屋北侧道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重建、雨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屋面及外墙漏水维修、外墙出新、楼道出新、阳台污水立管改造和雨水立管更换、停车位改造及增设充电桩、非机动车遮雨棚建设和充电设置、飞线整治、绿化改造提升、围墙出新等,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300万元,所需资金由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405-320411-04-01-551127)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