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2024年8月12日报来的《关于上报龙江路以西产业园嫩江路以南地块水系沟通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新农〔2024〕1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产业园区和高铁新城区域开发,增强区域防洪除涝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2024年5月7日)文件及你单位申请,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龙江路以西产业园嫩江路以南地块水系沟通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和薛家镇,嫩江路以南、玉龙路以东、龙江路以西、云河路以北地块。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33.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蓝线宽20米,长约1184米,包括土方工程、护岸工程以及岸坡绿化工程等,新建翻板节制闸1座,桥梁1座。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921.52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407-320411-04-01-474506)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