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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水性漆喷涂是否需要办理环评的咨询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汽车零部件喷涂加工的企业,喷漆过程中我司主要使用的涂料为常州赛维化工提供的WT-UV-18水性丙烯酸树脂涂料,涂料年用量小于10t.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分报告,涂料组分为(丙烯酸树脂25-36%、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15-20%、乙二醇丁醚3-5%、丙二醇甲醚3-5%、异丙醇8-12%、乙醇6-8%、去离子水20-30%),同时委托对该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含量进行了监测(276g/L) 满足标准中水性涂料的限值要求,根据分类管理名录,我司是否属于豁免办理环评的类别,同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需注意哪些环保手续?盼领导解惑,谢谢!
留言时间: 2024-07-29
回复时间: 2024-07-30
回复内容:     您好!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的确定需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原辅料、工艺等具体信息对照名录进行判断,企业可就具体情况咨询我局窗口,咨询电话:0519-85650905.
回复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数据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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