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二)负责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清单内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按照“综合受理、统一踏勘、集中审批”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对审批行为及结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
(三)负责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指导工作;负责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四)负责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推动落实;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推广应用、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开展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归集、应用和分析。
(六)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区级承接平台的管理,实施对成员单位的督办和考核。
(七)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