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2023年4月7日报来的《关于飞龙第二实验小学新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井街办〔2023〕2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和推动我区基础教育复兴和发展。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协调飞龙第二实验小学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第5期)及你单位申请,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飞龙第二实验小学新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长江中路以东、华山南路以西、沪宁铁路以北、常柴厂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6499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等建筑物,新增总建筑面积64500平方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87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304-320411-04-01-455261)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