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2024年9月2日报来的《关于呈报粤海工业园常州滨江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新市政可研〔2024〕6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112024XS0035458号)、节能信息表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粤海工业园常州滨江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增用地面积约20851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对园区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供电管线、通讯管道、燃气管道、路灯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1.道路工程:南起环保八路,北至兴隆路北,道路全长965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一般标准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桥梁工程:跨新万家河处新建单跨20米板梁桥。
3.管线工程:东经六路雨水主管管径d500-d1000,主管管长约920米,采用钢筋砼管;环保八路雨水主管管径d1200,主管管长约123米,采用钢筋砼管。预留燃气、给水规划管位。
4.配套工程:同步实施道路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504.29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六、安全生产要求。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401-320411-04-01-421616)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