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2025年7月3日报来的《关于轩文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新住建〔2025〕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2024年11月15日)文件及你单位申请,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轩文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南起嫩江路、北至新溪路地块。工程新增用地面积722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雨水、污水、信息、供电)及附属设施(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工程等。其中道路全长约36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899.75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内容。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506-320411-04-01-79196)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