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2025年11月12日报来的《关于轩文路(新二路-浏阳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新住建〔2025〕1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办文单》(常开党政办文〔2025〕126号)文件及你单位申请,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轩文路(新二路-浏阳河路)工程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南起新二路,北至浏阳河路。工程新增用地面积91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路灯、绿化及交通设施工程等。其中,道路全长43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20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649.56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内容。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511-320411-04-01-507288)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