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各镇(街道)建设局(农路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3〕3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新北区实际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加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美化。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及各乡镇加强各自管养的县乡道路绿化和环境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及时修理和更换绿化损坏部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路面或路侧存在垃圾杂物,及时组织清扫,保持道路整洁。滨开区、各镇(街道)加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路域衔接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美化。
2.开展污染损坏公路专项执法。滨开区、各镇(街道)以及各养护单位要重点发现在公路路面及用地范围内造成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包括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渣土、垃圾,焚烧物品,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以及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其他行为,上报交通执法及交警等部门查处并配合处理。
三、工作要求
1.限期完成整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集中攻坚、总结评估等各项工作,将日常养护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压实工作责任,发挥“路长制”协调优势,9月底前确保完成集中整治任务。根据市级督查计划,4月份各单位开展摸排,4月底上报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到市政绿化管理所,5月份完成问题整治并长效管理,6、9月份区住建局将分别开展督查并迎接市级专项督查。
2.加强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完善交通“四沿”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将整治工作纳入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日常内容。对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源头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巡查计划、执法检查计划,防止问题反弹。
联系人:沈海波,联系电话:89816905
附件:1.“四沿”环境综合整治排查问题清单.docx
2.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1).docx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