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体育工作站: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确保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经局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常州市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起始之年,为了使全区群众享受到发展带来的成果,区委区政府决定将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列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本着选址合理、鼓励先进、引导投入、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建设,要突出体现实用性、规范性和时代性效果,提高建设档次。 一、建设目标任务 今年新建10个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成后要在常州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上处于领先位置,对全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起示范引领作用。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具体任务分解是春江镇2个,孟河镇、新桥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河海街道、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各1个。 二、建设方式 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由各镇、街道自主建设,区根据各镇、街道建成的全民健民示范工程标准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补贴。 三、建设标准 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的选址,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使用、便于组织管理,与城市建设规划相配套、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与公园、广场、休闲长廊有机结合,具有一场多用,集运动、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特点。 1、全民健身器材标准:20件健身路径,1付篮球架或者2付羽毛球架。健身路径采用优质铝型材、防腐实木和钢材三种材质复合立柱,外观计重典雅,能完美融合于景观之中,成为体育园林化,园林体育化的应用典范。篮球架采用可移动式或直埋式,面板为钢化玻璃,羽毛球架采用可移动式。器材标准可以参考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配置方案。 2、场地标准:(1)场地面积标准:健身路径面积300-400平方米,不得低于300平米。篮球场面积510平方米(标准篮球场长、宽各延伸2米,17*30或者因地制宜建两片半场),羽毛球场面积210平方米(两片标准场长、宽各延伸1米)。(2)场地建设标准:健身路径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地面必须用塑胶,有条件的单位羽毛球场和篮球场要建设灯光球场并建围网。 3、管理标准:(1)示范工程点要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并在场地上设置制度牌。(2)示范工程点入口处要有明显的标志牌。 四、器材采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民健身器材采购的指导意见》(体群字〔2009〕73号)的有关规定,各镇、街道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做好器材政府招标采购。器材采购不得低于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配置方案三的标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工程实施的监管工作。切实将资金落到位,使用单位切实承担起维护、管理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 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器材安装工作,工程建设要坚持便于实用、长久耐用、有利管理的原则,要突出质量和安全第一的要求。场地硬化标准和面积要严格按照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 (三)检查验收 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完工后,各镇、街道组织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工程建设情况报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将组织评估小组对各镇、街道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分,按照评分的结果确定区奖励补贴经费。 (四)存档备案 各镇、街道请于4月20日前将《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申报表》和建设场地照片、规划设计图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程的申报、建设、管理使用等各项实施的监管工作。 附表:1、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申报表 2、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评分表 3、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配置方案
新北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方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