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体育工作站: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特色文体团队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经局研究,决定将《常州市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常州市新北区2011年特色文体团队建设方案 发展和建设特色文体团队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特色文体团队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强身健体、交流信息、扩大交往、增长知识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我区文化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把新建十个百人特色文体团队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团队形式 在原有镇、街道级文体团队的基础上,新建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健身表演等门类的特色鲜明的文体团队。 二、组建要求 各镇、街道特色文体团队由镇、街道文体站负责组建,今年春江镇至少新建2支,其他镇、街道至少新建1支。具体要求: 1、人员规模:每支团队人数在100人以上,成员以成人为主,身体健康,富有活力。 2、组织机构:新建百人特色文体团队设立队长1名,副队长1-2名。成立队委会,配备辅导员、业务骨干、联络员、财务管理员、物品保管员、档案资料员等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团队建设措施。 3、制度建设:要制订团队工作计划,撰写团队活动总结。有较完整的管理制度,保障队伍稳定,活动正常,形成自身特色。 4、活动场地: 至少有一个指定的室外或室内集中排练场地,有若干个指定的室外或室内分散排练场地。 5、活动时间:有固定的活动时间,每月集中活动1-2次。 6、活动内容:根据自身特色,创编结构完整、表演艺术性较强的展示节目,内容健康向上,特色鲜明;每单个表演节目的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且坚持不断学习,充实新鲜内容。 7、音乐、服装与道具:由专人设计制作,要与团队表演形式、内容相适应,力求新颖、独特、有创意。 三、管理办法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道特色文体团队归属各镇、街道文体站指导和管理。区社会事业局依托区文化中心负责培训、督导和考评。 2、新组建的特色文体团队须到所属地的文体站办理登记手续, 每个特色文体团队都要填写《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和《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队员花名册》(详见附件4),由各镇、街道文体站归档,并统一将两表上报区社会事业局文体处和区文化中心备案。 3、特色文体团队建设和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局对镇、街道文化体育工作的考核之中。 四、考核评估与奖励办法 1、由区社会事业局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镇、街道新建的100人以上特色文体团队考核评估,镇、街道文体站可参照标准对所属地的其他团队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2、首届新北区运动会开幕式上将举行各镇、街道级特色文体团队展演,并作为运动会比赛项目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3、实施以奖代补的办法。2011年新建的百人特色文体团队须参加区组织的巡演及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区对镇、街道新建的百人特色文体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实施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2011年各镇、街道新建或发展的特色文体团队。 2、对今后学校、企业、军营和行政村(社区)等单位或社会团体自建的特色文体团队由所属镇、街道文体站登记备案,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也可以参照本方案实施考核、评估、奖励。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考核评估标准 2、常州市新北区首届运动会特色文体团队比赛评分标准 3、常州市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情况登记表 4、常州市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队员花名册
新北区特色文体团队建设方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