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推动了全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决定授予春江镇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于少萍等16名同志“常州市新北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争先创优,为建设美好新北、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新北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新北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