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各镇上报的2012年农村桥梁重建计划,经区城建局汇总审核,编制了全区2012年农村桥梁重建加固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2年农村危桥改造应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桥梁设计荷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奖补政策继续参照《关于新北区镇村道路及危桥重建、加固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03〕40号)、《关于加强镇村道路改造及农桥重建、加固等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常新政〔2006〕108号)等文件执行。 三、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重建桥梁项目必须进区招投标中心实行工程招投标,必须实施监理,并接受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四、各镇人民政府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2年10月底完成改造任务,并在11月底前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区城建局送审,逾期未完工项目将不予核拨补贴资金。
附件:新北区2012年镇村道路改造计划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