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实际应用效果,按照《常州市新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常新政办〔2012〕33号)有关要求,各单位上报了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经区应急办审核,并报区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演练计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演练效果的落实。各专项指挥机构主办单位要按照预案的要求,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相互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各级应急办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职能,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实效 要重点突出新修编预案的演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制订演练方案,加强参演单位的协调统筹,做好分析评估和总结工作,切实增强演练的针对性、示范性和实效性。要按照演练计划要求,把演练工作向行业、向基层延伸,采取部门主办、行业参与、基层观摩的方式,把重点演练引向深入,有效带动各层次演练工作的开展。 三、精心组织,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常州市新北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常新政办〔2013〕12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演练组织、准备、实施、评估与总结工作。每项演练结束后,各主办单位要及时将演练的评估材料、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以及相关图像视频资料一并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附件:新北区2013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