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北区集镇绿化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强集镇绿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至2013年底,各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达到“常州市绿化达标镇”的要求;至2014年底,各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7.6%,新增“江苏省园林小城镇”1个;2015年创成“国家园林城镇”1个(详见附件1)。 二、工程实施 1.各镇应当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执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高起点实施一批集镇绿化达标提升工程(详见附件2),同时实施全社会爱绿护绿工程,大力推进镇区道路河道绿化、公园绿地、空置地块绿化、企事业单位绿化等工程建设,大幅度增加本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区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 2.工程实行月报制度,各镇应当于每月22日前,将本月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区城建局。 3.工程建成后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长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1.注重科学规划。各镇应当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集镇绿化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程,高标准编制本镇建成区绿化专项规划,注重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制订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 2.强化专人负责。各镇应当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绿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同时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绿化面积增量、绿化工程进度和质量,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按期完工。 3.加强目标考核。区城建局在做好集镇绿化工程监管、技术指导和综合协调的同时,每年牵头区相关部门对各镇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没有完成年度绿化目标任务的镇,不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国土绿化的有关评优活动。 4.加大资金筹措。各镇在通过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界多方投入的同时,应当切实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为绿化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附件:1.新北区2013~2015年集镇绿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2.新北区2013~2014年集镇绿化达标提升工程计划表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