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新北区创建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新北区创建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工作全面、综合、协调发展工作机制,保证农民健康工程项目工作科学、有序、规范推进,切实提升农民健康水平,根据《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创建,不断提升新农合的管理水平,提高实际补偿比例;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均等化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农村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升农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新北夯实基础。 二、总体原则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创建与正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建推动工作。要对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在硬件设施、人才建设、服务质量、信息化管理等薄弱环节上取得成效。 (二)以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争先,力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镇村一体化管理、健康管理团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民健康保障新举措。 (三)树立创建惠民理念,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新农合实际补偿、公共卫生服务免费项目、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落实、基本医疗的服务质量等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服务,让农民在创建中得益受惠。 三、工作目标 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人员队伍素质提高,运行规范;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规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和受益面,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3年群众参合率达100%,人均筹资标准480元。建立稳定的筹资与增长机制,增加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确定补偿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实行计算机网络化即时结报,参合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诊,划卡结算;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基金监管,按年组织基金审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全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单病种限额付费和结报,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无缝对接,建立新农合与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报系统;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健全管理和监督机构,落实经办机构的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二)力促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巩固绩效管理成果,坚持特色赶超,培植工作亮点。以十类41项服务内容为主线,对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全区群众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指标: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档率达90%以上,全人群达到70%以上;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65岁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按照每人不低于50元的标准设立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除省市级财政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补足。 (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履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加强卫生队伍的继续教育,强化在岗在职人员培训,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掌握适宜技术的适用卫生人才。 五、职责分工 农民健康工程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民健康工程顺利实施。党政办负责将“两个创建”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要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指挥相关创建工作;宣统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宣传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关心、全民参与、共同支持农民健康工程的良好局面;人社局要按照省定标准核定卫生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管理;要全面落实乡村医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体系,有效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财政局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渠道清晰、来源稳定、使用规范、开支合理的投入机制,加强资金预算、划拨和使用的全程管理,确保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确定筹资标准,政府补助超过筹资总额的75%;新农合工作经费根据服务人口按照不低于1元/人•年标准落实;社会事业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村卫生服务的监管力度,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民健康工程的指导、协调、考核和日常管理,确保农民健康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8日~31日) 成立新北区创建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各项任务(附件1),分级召开动员会议,对考核评估标准、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协调《高新区报》、高新区网站等媒体开展宣传;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相关宣传;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悬挂一条相关固定标语(附件2),营造浓烈创建的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日~31日) 以创建促工作,紧扣今年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农民健康工程相关各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新农合综合管理,落实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其在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新一轮村站级卫生机构达标建设,不断丰富一体化管理内涵;三是加快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四是强化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五是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各单位要根据《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要求,注重点面结合,重点准备一批群众认可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现场。台账资料的准备要参照近期下发的《农民健康工程创建基层台账目录》,结合实际,全面收集2012年以来各项工作资料,分为政府组织与保障、新农合制度运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综合改革、社会综合评价等6部分进行整理,每部分资料要统一格式编写目录。 (三)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20日) 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邀请常州市卫生部门专家进行模拟验收,必要时邀请省专家调研指导。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对各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 (四)接受考核阶段(省定) 制定迎检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力度。各单位要同步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各项工作明确专人的管理制度,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明确工作责任。创建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书的内容,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要层层落实责任,注重点面结合,重点选取一批群众认可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现场,分解任务到人,严格按时序进度抓好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核。区创建办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附件:1.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考核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 2.农民健康工程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