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办、局: 行政权力库是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一库四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上网行使权力的基础,行政权力库的正确规范程度,直接影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全面检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库自查调整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的要求,对本部门行政权力库的十二类权力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必填的权力信息是否未填;已填的权力信息是否有错误或不规范;权力信息动态调整是否及时;流程图是否规范,外部流程图是否与实际运行相一致,内部流程图是否将办理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内部处室各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的名称、职责、时限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细化、量化到位;风险点设置是否合理等。 二、及时动态调整权力信息。行政权力发生法律依据变更或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增加、取消行政权力或对行政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外部流程、办理地点、联系电话、风险点设置等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细化自由裁量。权力库内所有具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都必须科学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可以选择处罚种类的,要明确适用不同处罚种类的条件;可以选择处罚幅度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制定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次的处罚标准。自由裁量基准要具体、客观、细化、量化,可以参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也可增加当事人的主观认识态度;违法行为的手段、方式;社会危害后果的大小;造成的损失;是初犯还是屡犯;是否采取了整改措施;是否减轻或消除了危害后果等。 四、务必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权力库的检查和完善工作,要抽调业务骨干,组织精干力量,对本部门权力库的所有事项逐条进行自查,找出问题,研究调整措施。自查结束后,各部门要按法制监督、行政监察、行政服务等类别,认真填写《权力库信息自查调整申报表》(详见附件2),同一权力事项涉及多个类别的,应分别填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的,要在《权力库信息自查调整申报表》中简要注明,并另外详细填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申报表》(详见附件3)。《调整申报表》由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统一报至区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在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按规定进行申报。经区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开发公司进行调整。对自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在登记表中予以说明并按规定报送。各部门在检查、完善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可与区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人:高志奇,戴庆月,联系电话:85127011,85127731。 五、加强考核通报。行政权力库完善工作初步结束后,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办公室将对权力库完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不按要求进行调整的,将予以通报并计入年底考核内容。
附件:1.权力库自查调整指导意见 2.权力库信息自查调整申报表 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申报表
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