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全区党建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
各支部、村(社区)、事业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又要切实抓好《分解意见》中由本单位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各协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实施,镇党委将在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