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总支):
为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坚持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发展思路清、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为全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1.严格职数配备。按照精干、高效、调优、配强的要求,结合各村(社区)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社区)党组织设书记1人,副书记职数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在村(社区)兼职的民警不参加换届选举,不占职数。
2.配强党组织书记。抓住换届契机,着力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确保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比例达100%。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鼓励和引导优秀现任村(社区)干部、致富带富能手、退伍转业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的党员积极参选。
3.优化班子结构。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年龄、学历和性别结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一般不再新进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积极引导和推荐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换届选举,其中任职三年以上或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应重点推荐。各村(社区)具备条件的可担任“两委”正、副职。加大妇女干部的使用力度,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委员,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符合条件的优秀后备干部要适时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4.完善党内民主。总结运用我镇以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丰富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改进完善选举办法和操作流程,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做到既依法依规又简便易行。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确保选出组织满意、党员群众认可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等担任监督员,加强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
三、实施步骤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自2013年9月上旬启动,至10月下旬基本完成。基本步骤如下:
1.准备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镇党委组织力量深入村(社区)做好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书记队伍建设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及时上报换届请示。充分运用横幅、板报、公开栏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
镇、村(社区)向社会公布职位、任职条件、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情况。村(社区)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做好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镇党委依照任职条件,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村(社区)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按照选举工作程序进行正式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
3.总结阶段(10月下旬)
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或备案,及时做好换届选举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进行总结并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总结材料和测评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镇党委。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完成情况,要作为2013年基层党建“三级联评联述联考”重要内容。
2.严肃选举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纪律等作出公开承诺。重视换届选举中的来信来访,严肃查处换届选举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重大问题、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3.做好后续工作。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深入细致做好落选、离岗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新当选干部履职培训,完善党组织班子成员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开展新一轮任期目标承诺,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配套建设,发展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
附件:1.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
2.因特殊情况可不计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的党员类型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