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常政发〔2012〕208号)及新北区政府《关于我区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新政〔2013〕8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了解我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街道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及生产要素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
二、普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普查的标准时点: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
普查的对象:在我街道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保证基本单位不重不漏,对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本次普查也要进行普查登记。
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好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龙虎塘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普查日常工作(附件二)。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始终把“质量第一”贯穿于普查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级要明确岗位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凡在普查中弄虚作假,故意瞒报、虚报、漏报以及拒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我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
附件:1.龙虎塘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2.龙虎塘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