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服务中心,各办、局,各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提炼经验、展示风采的积极作用,根据《高新区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依照量化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结合开发区(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管理服务中心,各办、局,各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1.省、市网摘信息;2.省、市、区政务信息;3.市、区、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4.区简报信息;5.开发区(镇)简报信息。
三、报送内容
1.动态类信息。反映重要工作、事件、问题和社情民意的进展落实情况,要求讲究时效、体现特色。
2.问题建议类信息。反映本单位工作开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建议措施的提出要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和普遍适用性。
3.经验类信息。介绍成功经验或有效方案,充分发挥典型的指导作用,达到启发和参考的目的。要求有分析、归纳,条理清晰,重点要说明具体做法和成效。
4.调研类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就某一热点或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可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模式,要求有解决措施、翔实数据。
5.网摘类信息。一是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发布的重要政策;二是我省各地重大产业、知名、重点企业的重要动态、突发事件;三是媒体、专业机构对我省宏观经济形势、重点规划、重要产业的评价和建议;四是金融政策、金融安全方向的重大事件;五是涉及我省各地的征地拆迁问题;六是涉农问题;七是粤、沪、浙、鲁等地动态。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求
1.各办、局,事业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全年不少于60条。各管理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全年不少于50条。
2.各单位信息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
(二)计分方式
1.采用分。
(1)区录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记1分,市录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记10分,省录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记20分,中办、国办录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记30分。同一篇信息同时被多级机关录用的,按照其中最高分值计算。
(2)区录用的网站信息每条记0.5分,市录用的网站信息每条记2分。
(3)市录用的网摘信息每条记2分,省录用的网摘信息每条记3分。
(4)开发区(镇)简报录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区简报录用的信息每条记5分。
2.加分。
(1)按时保质完成党政办约稿信息的,每条加3分。
(2)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调查、在线访谈、专题报道的,每项加5分。
(2)受区、市、省、国家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加10分、20分、30分和40分。
3.扣分或不得分。
(1)每月不能完成信息任务的,每缺一条扣2分。
(2)无故不报送党政办约稿信息的,每缺一条扣5分。
(3)信息内容失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10分。
(4)超过时效(2个工作日)的信息不予录用。
(5)内容空洞、存在剽窃、抄袭嫌疑的信息不予录用。
(三)考核评优
信息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并于每季度进行通报,信息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于年底进行通报表彰。
1.先进单位:完成全年信息目标分,且当年信息累计得分位居同档次前列。
2.优秀信息员: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性高,被采用信息数量多且得分高的信息员。
3.超额奖励:超过基础任务分值20分以内的奖励20元/分,20-50分,奖励30元/分,50分以上的奖励50元/分(奖励最高限额为3000元)。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4年1月起执行,《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常滨工委〔2013〕4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各部门、单位信息工作任务表
中共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工委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委员会
2014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