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常新政〔2014〕59号)要求,现将《2014年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对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确定1名生态创建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于5月20日前报送至环保分局综合业务科。请各联络员从本月起按照任务分解表中要求,及时汇总本单位各项任务最新进展情况,经牵头领导确认后于每月24日前汇总至环保分局综合业务科,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2014年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