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直属卫生事业单位: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等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摸清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安全管理内容
(一)医疗安全。(检查人员:张化龙、韩路兴)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诊疗技术规范、目标责任管理、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医疗纠纷处理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赵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等情况。
(三)用电安全。(检查人员:张晓国)配电房、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和维护,管理和操作电力设备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仪器、设备、网络、电线等防雷安全。
(四)特种设备及安防管理。(检查人员:张晓国、姚晓东)医疗放射源、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制氧设备、输氧设备、氧气瓶以及水、电、气、热、能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控,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监控设施是否完好并与110联动,110设施是否完好,应急报警设施是否完好和保安人员是否符合资质上岗要求。
(五)易燃易爆和毒麻药品的管理、车辆安全管理。(检查人员:秦建兴)毒麻、精神类药品 “五专”管理,财务科、药房药库及重点科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按标准规范分类、分项储存。救护车和接送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车辆及驾驶人员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有违章驾车、酒后驾车、出私车等违规现象。
(六)公共卫生安全。(检查人员:周仲良)春节期间,最容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等方面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做好人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要以急性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同时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应急队伍,落实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医疗单位要保证急救物品、药品、设备的充足和完好。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卫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三、工作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区社会事业局牵头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时间:2014年1月16日-17日
具体安排:
时间
单位
2014年
1月16日
上午8:30
孟河 西夏墅 罗溪
下午1:00
魏村 安家 薛家
1月17日
圩塘 春江 百丈 新桥
三井 龙虎塘 河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周密部署,强化监督,削除隐患,重点监控,抓好落实,严格防范”;要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
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一名单位领导负责带班,保证信息通畅。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反应灵敏,沉着处置,对春节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及不稳定因素,要按程序在第一时间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全体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脱(串)岗,不得私自换岗、调班,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酒后上岗。
(三)排查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单位要对医疗安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压力容器、压力管通、配电室、锅炉房、电梯、大型医疗设备、毒麻化学药品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安全工作自查,事故隐患自除,决不能因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措施不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春节期间是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要深入细致地分析排查医疗纠纷、事故隐患,及时做好疏理、化解工作,对排查中发现重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要及时向区局报告。
(四)责任追究
节日期间,凡领导不在,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附件:新北区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内容一览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