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参与全区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三)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确保全区经济建设、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支出的需要;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四)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负责组织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
(五)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区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六)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八)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九)组织全区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综合处、预算处(协税护税办公室)、行财处、企财处、国资与金融处(国资委办公室、金融办公室)、农财处、经济建设处、监察室。
(二)下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平稳增长;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保持收入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支持“三农”、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等方面,促进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坚持依法理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主要任务
1、服务企业发展,着力推进各项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全区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一是支持专题园区建设。二是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与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撬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创优财政服务环境。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努力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2、树立税源理念,着力创新财政收入组织方式
牢固树立税源经济的理念,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体系,掌控全区税源,促使财政收入稳健增长。适时调整区、镇(街道)财政体制,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增收的积极性。采取扎实措施,把“主辅分离”、引入交通物流企业和企业总部等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和征收,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
3、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大民生福祉投入水平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行政运行费用零增长、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的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环保等民生建设,使财政资金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坚持优先保障教育,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促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稳步提高社保水平,实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完善社会化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四是加大财政对环保的投入,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加大“三农”投入。重点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农村基本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六是加大财政对社会管理的投入力度,确保对平安新北、法治新北建设等工作的资金投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4、创新融资方式,着力保障全区资金平衡运作
随着政府投入需求加大,经济和城乡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的现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要求,创新融资理念,一手抓融资,一手抓地方债务风险管控。构建银行、信托机构、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政银企”融资网络,保证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建立严密的债务监控机制,努力保障全区资金平衡,实现资金良性循环。
5、盘活存量资产,着力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面对当前日益变化的宏观环境,及时跟踪当前国家在国资管理方面的政策及动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要盘清国有资产家底。对区、镇(街道)两级经营性资产、安置房余房等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二是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确保项目资产处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盘活闲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经营性资产的出售、出租管理。
6、梳理工作职责,着力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财政管理的转型,必须要树立绩效管理的理念,探索适合全区实际的财政绩效管理方法,做好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加强建设资金与部门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预算编制、严控审批环节、严密跟踪审核,并做好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完善“财政专管员”制度。通过“财政专管员”制度,规范财政人员行为,优化服务水平,提高财政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降低购买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201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区级财政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机关和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
(一)收入预算
2014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1343.3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00.03万元、医疗卫生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8.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5.37万元、项目支出628万元。
附件:《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财政部门收支预算表》/uploadfile/cznd/2014/0627/20140627152715_4098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