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事业单位:
为建设“美丽孟河”,加强我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环境,按照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法制化、民本化的要求,现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全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孟河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潘仁山
副组长:杨 波、钱巧明、林德芳、鲍华东、刘龙国、
石青华
组 员:施 虹、王培清、钱志平、范华鑫、仇 国、
钱为民、徐 伟、禇志平、杨金忠、巢建红、
钱振荣、朱云枫、谭志平、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长效管理的考评和监督,办公室主任由石青华同志兼任。
(二)孟河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效办)
主 任:石青华
副主任:王培清、钱志平、巢建红
成 员:秦琴娟、刘纯洁、陈亚平、刘建明、刘伟庆、
郑延山、汤 飞
三、实施内容、实施范围、责任主体和实施目标
(一)实施内容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具体包括:日常保洁管理、五小行业管理、菜市场管理、城市交通管理、道路容貌管理、河道管理、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废品收购和摩托车修理及车辆清洗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地管理、镇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理、除四害管理等十三项内容。
(二)实施范围
一级区域:具体范围是:
小河集镇区(东起S238、西至齐梁大道、南至新S338、北至安河)。
万绥集镇区(东到浦河、西至X214、北至白兔路、南至蒋家巷)。
孟城集镇区(东至孟城东路、西至孟城西路、南至孟河大道、北至孟城北路)。
二级区域:除一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说明:按照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划定的区域外,我镇长效办另外将双亭村、南兰陵村部分区域纳入一级区域考核范围。
(三)责任主体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责任单位包括:各社区、行政执法中心、环保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农机站、建设管理服务站、三产办、环保、工商所、交警中队、医院、永洁保洁公司、商住小区、镇区道路责任单位等。(具体分工见附件2、镇区道路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见附件3)
(四)实施目标
2014年孟河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目标为:西部四乡镇“保二争一、力争第一”。为此调整每月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奖惩措施,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十三项内容要求每个责任主体单位单月考核都要以“保二争一、力争第一”为目标进行实施。(说明:附件1中的单月考核奖励是在达到“保二争一、力争第一”的基础上实施)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方式
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深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设立镇、社区(村)两级管理网络,通过领导暗访和日常考评两种形式对十三项长效管理项目进行考核。
1、领导暗访:由镇领导进行不定期暗访巡查,限时整改。
2、日常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进行巡查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将照片反馈至网络平台,实行限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后的照片反馈至镇长效办的,不扣分,否则长效办将自动扣分。同一问题在复查中仍未整改,或弄虚作假的,实行双倍扣分。
(二)考核计分办法
考评成绩实行每月通报制,各责任单位考评总成绩主要由以下七方面组成:
1、网格检查: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单位网格进行全面检查。
2、样本抽查:按照13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样本资料,按比例随机抽取样本点检查。
3、专项督查:镇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组织对道路容貌、日常保洁、环境保护、城市绿化、菜市场、住宅小区等热点民生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各单位(部门)互查:每月组织各职能部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相互督查考核。
5、问题整改:对领导批办、监督考评员上报、公众举报的问题,经市、区“12319”平台立项派遣,统计考核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按时整改情况,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每月总分中扣0.2分。
6、媒体曝光:
根据常州日报(常州高新区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等媒体曝光的有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问题,处置不到位的,经查实的在每月总分中扣2分。
7、考评现场:对现场有妨碍、阻挠考评搞突击等现象,影响考评公平公正的,在每月总分中扣0.2分。
以上暂只对接受区级考核范围内的村(社区)执行,其他未接受区级考核的单位仍然参照常孟政[2013]27号《关于印发孟河镇村庄环境和河道沟塘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执行。如市、区两明确将所有行政村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的不另行发文,以上级通知时间执行本实施意见。
五、组织措施和奖惩
(一)组织措施
1、每月召开一次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点评会,由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点评。
2、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考评情况以简报形式,发至党政领导。
说明:同一样本点区考评中有两次扣分的,该责任单位当月的考评成绩一票否决。
(二)奖惩
根据长效管理考核情况实施奖惩(具体奖惩措施见附件1)。
本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孟河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奖惩措施
附件2.孟河镇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3.孟河镇道路环境卫生责任分工表
附件4.孟河镇生活垃圾清拖管理考核办法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