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基本装备及医用仪器设备管理的意见》(常新社财〔2013〕27号)、《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常新政〔2014〕172号)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单位基础建设、医用设备采购申报计划,现将经局研究同意的2015年度卫生基建装备采购计划项目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1.新北区2015年度基层医疗单位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汇总表
2.新北区2015年度基层医疗单位基建维修工程计划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