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按照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夏季消防检查的通知》(常商运〔2016〕157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商贸流通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全区夏季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确保夏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贸易处,负责日常工作(详见附件1)。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是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范围是商场、超市、菜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点、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外运仓库,以及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
1、重点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重点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各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主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
二是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夏季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进行拉网式的检查 ,逐一排查。重点对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检查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前介入大型商贸促销活动,督促举办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查巡查,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四是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各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辖区繁华商业集中区、城市综合体、大型市场等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治组织。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10日前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做好商贸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制定符合行业实际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开展自检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承诺书》(见附件2),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8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各镇、街道安排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对每户检查企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区商务局将联合区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9月1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各单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填报《夏季消防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商贸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部门间互联互通、信息抄告、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是逐级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镇、街道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商务局贸易处(联系人:顾兮翱,联系电话:85178253)。其中,6月30日前报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和负责人、联络员名单;8月10日前上报当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9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 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承诺书
3.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4. 夏季消防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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