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48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新龙国际商务区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确保2018年底通过省政府验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表(建设小区类);
2.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表(道路、管网与广场类);
3.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表(公园绿地类);
4.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表(防洪与河道治理类)。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