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现将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常商商贸〔2017〕2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认真组织电器产品销售和使用的商贸流通企业,对照该通知检查要点进行自查和整改。
2.组成检查组开展排除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督促企业整改电气安全隐患,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名单于2017年9月20日报区商务局。
4.需将治理工作开展、查处、整改的情况做好台账记录,2017年9月28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4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3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22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顾兮翱,联系电话:85178251。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常州市新北区商务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常州市新北区商务局
2017年9月19日
《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商务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