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00012号
案件名称
曹小平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
1、 没收侵权产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曹小平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83197507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罚款20000元。
2、没收上述汽车用品,共计769只。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2月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