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8]10007号
案件名称
常州佳讯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处罚事由
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
1、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佳讯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18506502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吕全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月11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月2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