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0044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丽时美发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案
处罚事由
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丽时美发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57114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顺
处罚结果
处罚款1500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8年6月8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6月2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