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1008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老西门土菜馆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河豚)案
处罚事由
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河豚)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商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老西门土菜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653376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付丽华
处罚结果
1、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新鲜河豚鱼4条;
2、没收违法所得914元;
3、处罚款20000元,罚没合计20914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26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0月11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