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8]01631号
案件名称
常州金逸影城有限公司天宇分公司利用店堂告示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案
处罚事由
利用店堂告示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处罚种类
1、警告;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金逸影城有限公司天宇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8261331L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鸣
处罚结果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年11月8日
处罚截止期
2018年11月2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