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区审计局主要职能
(一)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区审计业务。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区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审计工作意见,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三)向区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以及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区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4.区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区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0.协助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五)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组织和指导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全区的内部审计,对全区内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全区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组织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开展计算机审计。
(九)组织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开展审计科研。
(十)办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审计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区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监督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行政企事业审计处。区审计局下属单位包括:新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事业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共2家,具体包括:区审计局本级、新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三、2018年区审计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管理改革试点,深入实施审计工作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贯彻十九大关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统筹,大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一是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制度。牢牢把握实施改革试点的良好契机,继续对各项内部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加快形成与改革试点要求相适应的制度规范体系,深入推进依法审计。二是强化审计项目统筹。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除完成好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外,根据新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组织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对重大事项开展审计,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三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改革试点要求,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重点任务、重要审计结果、重要人事变动、审计干部违纪违法、重大负面新闻、紧急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四是推进投资审计工作改革转型。按照《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依法规范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并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进我区投资审计转型和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三个转变”,即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
(二)深入实施审计工作品牌战略
围绕局长三年责任清单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以 “一个工作亮点、两项探索试点、三大提升工程”为主线的审计工作品牌战略。一是打造一个工作亮点:审计整改督查。继续对审计发现问题和以前年度未整改的事项开展督查,着力解决“屡督不改、屡审屡犯”的突出问题,从目标考核、组织领导、整改督查、成果运用、结果公开等五个方面,推进整改督查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化开展的转变,保障审计成果的有效转化和综合利用。二是开展两项探索试点: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围绕政策、资金、资源、责任四个重点,从审计内容、技术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形成经常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机制,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探索村(社区)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进一步做好全区村(社区)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离任必审,逐年提高任中审计比例,督促各镇(街道)将审计结果纳入村(社区)书记、主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村官管理中的独特作用。三是实施三大提升工程:审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审计业务质量管控体系,强化问题导向,努力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成效。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的协同配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投资审计提效工程。修订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进一步理顺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机制体制。推进投资审计信息化管理工作,化解审力不足与投资审计需求的矛盾,提高投资审计工作效率。进一步扩大投资审计第三方复核规模,促进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提优工程。在区级机关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内审机构,推动区级机关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加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进一步深化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区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着力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推动上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维护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分配,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情况,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决算管理体系。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开展“经济责任、用人、用编、生态文明建设”四责联审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视审计资源的整合和组织形式的优化,加强与财政审计、专项审计的结合,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和编办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增强工作合力,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职尽责。四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着力点,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围绕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施进度、效果进行审计,反映存在的问题,促使有关部门改进管理办法,优化评价指标,提高管理绩效。五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统领和导向作用,从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指导内容、提高工作质量、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水平等五个方面,加强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内审工作提档升级。组织内审人员积极参加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内审案例征集等活动,多方面展示内审工作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的质量检查,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内审机构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四)不断提升审计队伍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作风建设,从三个方面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执行力。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同时把法治思维融入计划管理、现场实施、复核审理、报告处理、结果公告、整改督查等每个环节,不断加强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更新理念。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意见》精神,着眼全区发展大局,调整好衡量标准,区分主观故意违纪违规与过失犯错,政策法规不完善与故意违规,改革探索引发的失误与以权谋私等不同问题的性质,处理好严格依法与实事求是的关系,进一步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三是坚持廉洁从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计工作整体布局,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始终严格执行廉洁从审各项规定,不越红线,不触底线,守住防线,努力打造审计铁军,树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经济科目)
9.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67.7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336.1万元, 77.87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投资审计、财务审计外聘人员审计专项经费增加等因素造成。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67.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767.7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76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6.1万元,增长 77.87%。
(二)支出预算总计 767.7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62.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开支、人员经费、外聘审计人员专项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310.79万元,增长 88.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外聘人员审计专项经费增加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5.21万元,增长 52.6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以及新增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因素所致。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99万元,增长 138.78%。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多年,未按规定调整,今年拟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39.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2.89万元,减少 6.89%。主要原因是去年补缴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今年不存在补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0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2.1万元,增长 66.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4万元,增长 107.2%。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审计专项经费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67.7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72万元,占 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67.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08.72万元,占 66.26%;
项目支出259万元,占 33.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67.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6.1万元,增长 77.87%。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767.7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36.1万元,增长 77.8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30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9.45万元,增长 7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
2.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支出 2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4.8万元,增长 104.82%。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审计经费支出增加。
3.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9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6.54万元,增长 9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3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1万元,增长 9.0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自然增长。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 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年金为本年度新列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 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35万元,增长 147.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标准提高。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 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4万元,增长 11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标准提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3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89万元,减少 6.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去年补缴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今年不存在补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08.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医保费、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6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6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6.1万元,增长77.8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投资审计、财务审计外聘人员审计专项经费增加等因素造成。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67.72万元,其中:
(二)公用经费6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 11.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25 万元,与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中的公务会议费增加。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25.4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全区审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的专项经费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安排。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66.7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3万元,增长186.55 %。主要原因是:根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相关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内容发生变化,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放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引起。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无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