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业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环保局、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新农〔2018〕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镇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市、区要求,镇(街道)是辖区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辖区内所有河道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由各级河长牵头实施,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现场调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复核确认。
二、工作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含排水沟渠等水域)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含接纳工业企业、乡镇排水系统废污水或污水处理厂尾水等有组织排放的入河、入渠道、入沟等水域的排污口;不含农村生活、种植业和零星畜禽养殖等单独分散的无序排水口)。
三、任务分工
此次排查工作面广量大,涉及省、市、区、镇、村五级河道。由镇委托常州市京杭土木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河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安排和业务指导下,具体承担调查业务工作。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河道入河排污口调查和确认工作,各村(社区)配合镇级河长、相关部门完成镇级以上河道的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
镇经济发展局负责配合镇综合执法局做好企业(工厂)入河排污口的调查工作。
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市政生活入河排污口、雨污河流入河排污口、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的调查、复核确认工作。
镇农村工作局负责协调与组织推动,提供前期初步调查数据信息,并汇总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数据,对上申报工作。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会同镇建设部门重点排查企事业(工厂)单位入河排污口调查、复核确认工作。
四、时间节点
(一)上报责任人员名单。请各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负责调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络员,填写《信息报送工作报名表》(附件1),于5月15日前盖章上报镇农村工作局,联系人:徐宏卫,联系电话:13912338833。
(二)所有排污口调查摸底、复核确认。2018年5月30日前,将所有核查到的入河排污口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孟河镇入河排污口调查表》(附件2),确保普查全面、信息准确、结果真实。由各相关局办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镇农村工作局汇总。
附件:1.信息报送工作报名表
2.入河排污口调查表
3.孟河镇现状水系图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