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3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逸天宾馆案
处罚事由
构成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标签不合格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逸天宾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CGK01B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7610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燕钧
处罚结果
1、没收标签不合格的食用油;
2、处罚款5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4月22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5月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