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50号
案件名称
盛业先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处罚事由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盛业先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62619760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01.75元;
2、处罚款20000元;
3、罚没款合计20101.75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5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5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