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当处字〔2019〕21027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大牛哥小吃店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使用“试用”等宣传词语案
处罚事由
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使用“试用”等宣传词语
处罚种类
1、警告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大牛哥小吃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W64C089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卓
处罚结果
1.警告。
2.罚款 50元整 。
处罚生效期
2019年9月1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9月2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