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当处字〔2019〕21041号
案件名称
常州宝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宝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P8U4G3Q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亚涛
处罚结果
罚款 400元整 。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2月11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2月2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